所謂「要多出門才能遭遇邂逅」
到底是要去哪裡?
各位社交觀察家們好。相信各位一定都聽人說「要多出門才能遭遇邂逅」都聽到爛了。
聽君一席話,如聽一席話。你說的道理我都懂,可我還是沒聽懂,要我多出門我可以理解,那具體是要出門到哪裡去啊?
咖啡館我去了;書店我去了;公園我去了;健身房我去了;百貨商圈也去了。我一個人去,一個人回來,變的是我今天剩餘的體力和時間,不變的是活來的我依然很孤單。
為什麼聽別人說認識陌生人的過程可以那麼理所當然?而換我在陌生場合哪怕只是和陌生人問個路都要考慮半天?
關鍵點就在於,即便網路上常常談論以上地點邂逅緣分的故事,但以上地點終究不屬於「社交場合」,頂多算是「公共場所」。「公共場所」固然誰都能去,但並沒有為在場的人群加上如「社交場合」那樣的「強連結」。
舉體來說,在「社交場合」,每個人都已經處在隨時可以認識陌生人的狀態;而「公共場所」則不具備這樣的條件,任何一句問候或者請教,都可能是打擾。
那麼什麼樣的場合算是「社交場合」呢?追蹤【戀愛實境秀】,我讓各位社交觀察家們瞭解更多。
